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 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3-1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 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攀枝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04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
经办人:赵苓如
审核人:于乐
2026年3月13日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