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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廖绍玉、廖绍琪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2-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廖绍玉、廖绍琪 因保管不善,将川(2024)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3529号、川(2024)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353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绍玉、廖绍琪

经办人:李伟

审核人:戴铁利

2025年12月17日

审核: 戴铁利   责任编辑: 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