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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登高、谢仲菊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1-1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刘登高、谢仲菊 因保管不善,将川(2017)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0504号《不动产权证书》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登高、谢仲菊

经办人:吴萍

审核人:何彦

2025年11月12日

审核: 何彦   责任编辑: 吴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