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周燕、王刚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6-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周燕、王刚 因保管不善,将攀国用(2005)第247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对应的攀房权证东私字第00016228号《房屋所有权证》、攀房东私共字第00001039号《房屋共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燕、王刚
经办人:徐琳
审核人:李伟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