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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忠国、李金梅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5-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刘忠国、李金梅 因保管不善,将攀房权证西私字第00018042号《房屋所有权证攀国用(2015)第1019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金梅

经办人:卢永梅

审核:胡莎莎

2025年5月22日

审核: 胡莎莎   责任编辑: 卢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