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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王秀萍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王秀萍 因保管不善,将攀国有(2005)第1205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攀国用(2005)第1205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秀萍

经办人:陈青立

审核人:胡莎莎

2025年1月14日

审核: 胡莎莎   责任编辑: 陈青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