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明静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2-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明静 因保管不善,将攀国用(2015)第1676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攀房权证东私字第00113046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明静
经办人:纳万秀
审核人:艾丽娜
2024年12月18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2-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明静 因保管不善,将攀国用(2015)第1676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攀房权证东私字第00113046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明静
经办人:纳万秀
审核人:艾丽娜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