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0113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9-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川04民终1187号,裁定将被执行人郑绩莉房屋(位于:东区隆庆东路357号2栋3单元25号,不动产权证号:川(2018)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23646号。)过户给敬大金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8)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23646号

郑绩莉

房屋

 

东区隆庆东路357号2栋3单元25号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何海梅

审核人:卢永梅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