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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0111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川0402执570号之二、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川0402执570号之二,裁定将被执行人周欢欢名下位于东区天津路6号附1号地下车库068号,不动产权证号:川(2021)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16532号归买受人王健所有。现公告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1)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16532

周欢欢

房屋

 

东区天津路6号附1号地下车库068号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赵苓如

审核人:何彦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