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仁2026-00004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8-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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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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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川(2020)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27563号 |
金凤权 |
农村宅基地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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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混撒拉社区爬坡箐组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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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和区分中心
申明人:金凤权
经办人:胡晓翠
审核人:赵福志
2026年8月21日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