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0096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8-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川0411执109号、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川0411执109号,裁定将被执行人西藏会恒德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车位(位于仁和区仁兴路29号附1号车库667号,不动产权证号:川(2021)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33418号。)过户给赵晨名下,现公告该车位《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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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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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川(2021)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33418号 |
西藏会恒德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 |
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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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仁兴路29号附1号车库6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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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何海梅
审核人:何彦
2026年8月6日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