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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0092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8-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2026)川0411执恢223号之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川0411执恢223号之一,裁定注销(位于仁和区迤沙拉大道1316号6幢9-4号住宅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23)攀枝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830号)。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3)攀枝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830

田景苍

房屋

 

仁和区迤沙拉大道131669-4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蒋罗吉

审核人:艾丽娜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