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083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7-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川0403执158号之一、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川0403执158号,裁定将被执行人曾宝东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大道南段993附5-7号商业,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4)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18859号。房屋过户给周朝富、杜启香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4)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18859

曾宝东

商业

 

攀枝花大道南段9935-7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吴萍

审核人:于乐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