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0074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7-0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411执1851号、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411执1851号,裁定将被执行人杨述良所有房屋(位于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812号附47号,《房屋所有权证》攀房权证仁私字第00021010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攀国用(2013)第12891号过户给罗其亮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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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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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攀房权证仁私字第00021010号 |
杨述良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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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812号附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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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攀国用2013第12891号 |
杨述良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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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8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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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张雅欣
审核人:于乐
2026年7月1日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