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0068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6-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川0403执15号之二、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0403执15号之三,裁定将被执行人石家敏、吴群名下位于攀枝花市西区建兴路22号12栋1单元1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川(2020)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17715号)的所有权转移至徐嘉所有,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0)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17715

石家敏、吴群

房屋

 

西区建兴路22121单元1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赵苓如

审核人:卢永梅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