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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0049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5-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411执1932号、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411执1932号,裁定将被执行人余兴贵名下位于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1号湖光大厦5、6、7、8、21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川(2021)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15399号)所有权归李明所有,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1)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15399

余兴贵

房屋

 

东区临江路1号湖光大厦567821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何海梅

审核人:卢永梅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