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0032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3-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甘洛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3435执373号之五、四川省甘洛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3435执373号之五,裁定将被执行人方晓风所有车位(位于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732号附58号地下室车库428号,不动产权证书:川(2022)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24737号转移登记至杨雪芹名下,现公告该车位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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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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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川(2022)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24737号 |
方晓风 |
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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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新源路732号附58号地下室车库4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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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纳万秀
审核人:于乐
2026年3月23日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