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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0031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3-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川04执169号之四、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04执169号之九,裁定将被执行人攀枝花泰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位于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58号、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58号泰隆大厦,房屋所有权证:攀房权证东字第0009721号及土地使用证:攀国用(2009)第05081号、房屋所有权证:攀房权证东字第00013338号及土地使用证:攀国用(2009)第06817号)过户给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攀房权证东字第0009721

攀枝花泰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

 

东区炳草岗大街58

 

2

攀国用(2009)第05081

攀枝花泰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

 

东区炳草岗大街58

 

3

攀房权证东字第00013338

攀枝花泰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车库

 

东区炳草岗大街58号泰隆大厦

 

4

攀国用(2009)第06817

攀枝花泰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

 

东区炳草岗大街58号泰隆大厦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辜雅琴

审核人:艾丽娜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