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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0029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3-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411执恢1572号、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411执恢1572号,裁定将被执行人攀枝花市天富锦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房屋(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联通街71号等二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攀房权证仁字第00006641号及土地使用证:攀国用2013第13454号、房屋所有权证:攀房权证仁字第00006640号及土地使用证:攀国用2013第13455号、解除抵押登记,房屋他项权证号:攀房他证仁字第00000763号,现公告该房屋的《房屋他项权证》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攀房他证仁字第00000763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仁和区联通街71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纳万秀

审核人:卢永梅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