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0021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3-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104执3802号之四、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104执3802号之四,裁定将被执行人黄秋阳所有房屋(位于仁和区紫荆花路22附27号B区地下车库078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川(2025)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13687号过户给余跃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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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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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川(2025)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13687号 |
黄秋阳 |
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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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紫荆花路22附27号B区地下车库0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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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吴萍
审核人:何彦
2026年3月9日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