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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0014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2-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411执恢131号之二、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411执恢131号之二,裁定将被执行人陈氡全位于攀枝花东区望江街,国有土地使用证:攀国用2005第19816号,房屋所有权证:攀房权证东私字第00019326号房屋转移登记至张和清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攀房权证东私字第00019326

陈氡全

房屋

 

东区望江街

 

2

攀国用200519816

陈氡全

土地

 

东区望江街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纳万秀

审核人:肖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