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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0013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2-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403执1053号之二、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403执1053号之一,裁定将被执行人周玲 李刚 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41号1栋1单元6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2)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20491号房屋转移登记至朱勇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2)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20491

周玲 李刚

房屋

 

西区清香坪街4111单元6

 

2

(2022)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20491

周玲 李刚

土地

 

西区清香坪街4111单元6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纳万秀

审核人:戴铁利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