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0010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2-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411执恢124号、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411执恢124号,裁定将被执行人倪桂菊所拥有的房屋(位于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999号4幢16-1号)解除抵押登记(房屋他项权证号:攀房他证仁私字第00019398号)。现公告该房屋的《房屋他项权证》登记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攀房他证仁私字第0001939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仁和支行

房屋

 

位于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999416-1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徐琳

审核人:何彦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