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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0009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2-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402执2173号之二、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402执2173号之二裁定将被执行人李杨的位于仁和区蓝花楹街31号9栋28-8号,房产证号:川(2022)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9947号。过户给郑志清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2)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9947

李杨

房屋

 

仁和区蓝花楹街31928-8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饶春

审核人:戴铁利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