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1-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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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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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川 (2021) 攀枝花市 不动产权第0019192 号 |
张芳,张发才,周占芳,王朝珍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10411005004JC00824F00010001 |
仁和区总发乡立新村一组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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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和区分中心
经办人:秦雯
审核人:王磊
2026年1月28日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