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0003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1-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402执3571号之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402执3571号之一,裁定将被执行人袁鹏涵房屋及车位(位于东区佳兴路3号1栋26-2号,不动产权证号:川(2022)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17029号、东区三线大道北段319号附1号地下室-3-192号,不动产权证号:川(2023)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16649号。)过户给王志伟名下,现公告该房屋及车位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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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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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川(2022)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17029号 |
袁鹏涵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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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佳兴路3号1栋2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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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川(2023)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16649号 |
袁鹏涵 |
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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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三线大道北段319号附1号地下室-3-1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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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赵鑫
审核人:于乐
2026年1月19日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