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0131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2-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403执1173号、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403执1173号,裁定将被执行人梁世军、周世友所拥有的房屋(位于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建福巷51号2栋1单元10号,房产证号:攀房权证西房改字第00031395号,国有土地证号:攀国用2009第13477号过户给王艳,许帅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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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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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攀国用2009第13477号 |
梁世军、周世友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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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清香坪建福巷51号2栋1单元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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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徐琳
审核人:何彦
2025年12月22日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