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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0127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2-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402执1799号之三、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402执1799号之三,裁定将被执行人史晓慧所有房屋(位于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230号2幢29-6号,房屋他项权证号:攀房他证东字第00019272号)注销抵押登记。现公告该房屋的《房屋他项权证》作废。

序号

房屋他项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攀房他证东字第0001927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房屋

 

东区炳草岗大街230229-6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蒋罗吉

审核人:何彦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