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0-000124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2-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106执恢293号文、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106执恢293号文,裁定将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华芝路1号10幢16-6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0)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2426号过户给刘媚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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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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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川(2020)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2426号 |
何黎、雷宇 |
不动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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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华芝路1号10幢1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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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周晓梅
审核人:何彦
2025年12月10日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