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106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0-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黔0222执888号之七、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黔0222执888号之九,裁定将被执行人张勇名下(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394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攀房权证东私字第00067733号转移登记至西部红果煤炭交易有限公司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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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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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攀房权证东私字第00067733号 |
张勇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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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人民街3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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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纳万秀
审核人:卢永梅
2025年10月21日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