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104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0-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106执8029号之三、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106执8029号之三文,裁定将被执行人曾伟斌位于攀枝花市东区新福路29号3幢22-1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1946号过户给王礼红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川(2019)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1946号 |
曾伟斌 |
房屋、土地 |
|
东区新福路29号3幢22-1号 |
|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纳万秀
审核人:何彦
2025年10月17日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