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097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9-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403执恢158号之十、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403执恢158号之十,裁定将被执行人攀枝花市润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车位(位于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1277号车位015号、016号、017号、018号、019号、020号、021号、022号、023号、024号、025号、不动产权证号:川(2018)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2117号转移登记至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8)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2117号 |
攀枝花市润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车位 |
|
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1277号车位015号、016号、017号、018号、019号、020号、021号、022号、023号、024号、025号 |
|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纳万秀
审核人:艾丽娜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