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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095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9-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川04民终600号、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川0402民初491号裁定将被执行人陈显跃的位于东区大渡口北街6号1栋17号,房产证号:2004-20980/F00033480。过户给陈佳秋、陈晓会、陈继红、陈晓明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04-20980/F00033480

陈显跃

房屋

 

东区大渡口北街6117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饶春

审核人:戴铁利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