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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084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8-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112执恢175号之二、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112执恢175号之二,裁定将被执行人高博凡位于西区苏铁中路107号6幢一单元4-4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0)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3445号过户给蒋燕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0)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3445

高博凡

房屋

 

西区苏铁中路1076幢一单元4-4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徐琳

审核人:何彦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