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 2025-00080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8-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402执1401号之三,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402执1401号之三裁定将被执行人李仕琼所拥有的房屋(位于东区金福街35号附1236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攀房权证东私字第0010789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攀国用2015第06810号过户给杨薪静名下)。现公告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攀房权证东私字第00107892

李仕琼

房屋

 

东区金福街35号附1236

 

2

攀国用201506810

李仕琼

土地

 

东区金福街35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赵鑫

审核人:李伟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