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076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8-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402执114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402执1148号之一裁定将被执行人赵秀萍所拥有的房屋(位于仁和区华西巷112号3幢9-3号,不动产权证书:川(2023)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30722号,过户给谢建名下。现公告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3)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30722号 |
赵秀萍 |
房屋 |
|
仁和区华西巷112号3幢9-3号 |
|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赵鑫
审核人:于乐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