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066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7-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403执恢124号之二文、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403执恢124号之一文,裁定将被执行人攀枝花市汉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西区格里坪,国有土地证号:攀国用(2010)第06143号,过户给攀枝花市屿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现公告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攀国用(2010)第06143号 |
攀枝花市汉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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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格里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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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周晓梅
审核人:卢永梅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