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055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5-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402执恢4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402执恢48号之一,裁定注销(位于东区凤凰东街43号11栋2单元12号房屋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17)攀枝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032号)。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7)攀枝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032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房屋

 

东区凤凰东街43112单元12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饶春

审核人:何彦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