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054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5-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411执恢1391号、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411执恢1391号,裁定将被执行人四川中实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房屋:位于仁和区大河中路679号2幢2-42#房屋所有权证号:攀房权证仁字第00004641号,土地证号:攀国用(2008)第09185号)、以物抵债过户给四川阳铭华信用服务有限公司名下。现公告以上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攀房权证仁字第00004641

四川中实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房屋

 

仁和区大河中路67922-42#

 

2

攀国用(2008)第09185

四川中实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土地

 

仁和区大河中路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蒋罗吉

审核人:何彦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