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049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5-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5)川0402民初1259号、裁定将被执行人韩涛所有房屋(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1176号22栋1-12号,房产证号:攀房权证仁私字第00013758号,国有土地证号:攀国用(2010)第20538号)过户给杨兵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攀房权证仁私字第00013758号 |
韩涛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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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1176号22栋1-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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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攀国用(2010)第20538号 |
韩涛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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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1176号22栋1-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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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纳万秀
审核人:于乐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