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0025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3-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川0411民初2910号、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411执213号,裁将被执行人朱霖位于(仁和区迤沙拉大道1533号52栋2-7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1)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26979)。房屋过户给刘昭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1)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26979号 |
朱霖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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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迤沙拉大道1533号52栋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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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蒋罗吉
审核人:卢永梅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