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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022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3-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403执916号之一、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403执916号之三,裁定将被执行人王秀梦与黄鹏共同共有的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华芝路1号8幢26-2号,房产证号:川(2025)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6663号。过户给冯微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5)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6663

王秀梦、黄鹏

房屋

 

攀枝花市仁和区华芝路1826-2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饶春

审核人:于乐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