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021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3-0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402执恢216号之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402执恢216号之一,裁定将被执行人杨应菊所有房屋(位于东区刘家湾路6号8幢1单元16-5号,不动产权证证号:川(2019)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20375号过户给李海燕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9)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20375

杨应菊

房屋

 

东区刘家湾路681单元16-5

 

2

川(2019)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20375

杨应菊

土地

 

东区刘家湾路681单元16-5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纳万秀

审核人:卢永梅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