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014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2-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4)川0402民初3429号,调解将孙秀碧名下位于东区南山西街42号6栋4单元2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2)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0313号转移至吴平梅、吴平勇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2)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00313号 |
孙秀碧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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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南山西街42号6栋4单元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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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赵苓如
审核人:李伟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