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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002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1-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411执207号、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411执207号,裁定将被执行人胡家铭所拥有的车位(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迤沙拉大道1652号附2号地下室161号过户给罗茂彬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0)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10085

胡家铭

车位

 

仁和区迤沙拉大道1652号附2号地下室161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徐琳

审核人:艾丽娜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