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0142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2-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0107执13526号之二、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0107执恢921号之一,裁定将被执行人包建云所有房屋(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花城下街21号1幢14-1号,房屋所有权证:攀房权证东私字第0005073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攀国用2009第18699号过户给朱勇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攀房权证东私字第00050739号 |
包建云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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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花城下街21号1幢1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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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攀国用2009第18699号 |
包建云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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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花城下街21号1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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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纳万秀
审核人:何彦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