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0136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2-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403执恢172号之一,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403执恢172号,裁定撤销陈俊伟与陈涛之间以及陈涛与黄光俊之间转让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福源巷20号3栋3单元13号房屋的行为,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福源巷20号3栋3单元13号房屋恢复登记至陈俊伟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川(2023)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23192号。现公告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3)攀枝花市不动产权第0023192号 |
黄光俊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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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福源巷20号3栋3单元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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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赵苓如
审核人:于乐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