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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0132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2-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七条的规定,据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402执恢142号之三、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402执恢142号之三,裁定将被执行人刘健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58号泰隆大厦东楼B8.B9号办公用房,房产证号:攀房权证东私字第00044272号,国有土地证号:攀国用(2009)第05230号过户给攀枝花融创科技孵化有限公司名下。现公告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攀房权证东私字第00044272

王健

商业

 

东区炳草岗大街58号泰隆大厦东楼B8.B9

 

2

攀国用(2009)第05230

王健

土地

 

东区炳草岗大街

 

 

公告单位: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办人:黑玉缘

审核人:戴铁利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