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公示及登记公告(编号:2026-0030)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5-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公示(附宗地影像图)。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即以公布的调查成果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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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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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大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四居民小组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大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四居民小组 |
510411005007JA00001W00000000 |
777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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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大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大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 |
510411005007JA00002W00000000 |
242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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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材料送达地址: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和区分中心
联系方式:0812-2910385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2026年5月12日
附件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