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深悟透矿法新规 守好资源法治底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7-1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筑牢资源保护利用防线,7月1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李春龙主持开班动员并讲话,涉矿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各县(区)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经办人员共70余人参训。
培训立足攀枝花矿产资源管理实际,采用分板块、分业务授课模式开展。矿权科、矿保科、修复科、管制科、执法科等分别围绕矿业权全周期管理、矿产资源保护监管、矿山生态修复、用地保障、矿政执法风险防控开展了政策解读,并将矿山安全生产、生态保护监管要求贯穿培训全过程。同时,对照新旧矿法体系法规政策变革、对攀枝花的影响以及应对思考开展高效务实的培训。市县两级参训人员结合日常审批监管、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难点进行了交流。
会议强调,《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条例是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利用与监管执法的基础性和核心性法律法规,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提高法治认知,压实履职责任,全面系统学、对标精准学、结合实务学,确保新法新规入脑入心、落地落细。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细悟新法要义。要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优化审批服务、强化常态监管、抓实安全治理的务实举措。二是对标新规梳理制度,实现政策无缝衔接。全面梳理现有管理制度、办事流程,及时修订、废止与新法不符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政策落地顺畅统一。三是立足资源优势,赋能矿业高质量发展。以保障钒钛产业发展为核心,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效,持续营造依法管矿、合法采矿、规范有序的矿业发展环境。四是严守法治安全底线,筑牢资源管控屏障。始终绷紧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三根红线,以刚性法治约束规范矿产开发全链条行为,切实守牢能源资源安全底线。
本次培训参训人员纷纷表示,统筹法治、安全、生态三大核心重点,紧贴监督管理和基层实操需求,有效补齐业务短板,进一步筑牢了履职底线思维。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健全常态化学法培训机制,持续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一体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全链条工作,以规范化、法治化资源管理成效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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